计划成本法是指企业存货的收入、发出和结余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,同时另设“材料成本差异”科目,作为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联系的纽带,用来登记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的差额。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存货品种繁多、收发频繁的企业。 (一)购入存货: 在计划成本法下,以存货的实际成本计入“材料采购”科目 借:材料采购, 贷:银行存款, (二)材料入库: 材料验收入库时,需要计算材料成本差异。“材料成本差异”科目计算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,若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,出现节约差异,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的借方;若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,出现超支差异,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的贷方。 借:原材料, 借: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, 借:材料成本差异 节约差异(超支在贷方), 贷:材料采购, (三)销售材料: 在发出材料时,计划成本法需要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,在发出材料的同时转出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。 材料成本差异率=(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+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)÷(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+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)了; 账务处理如下: 借:生产成本, 贷:原材料, 贷: 材料成本差异。 |